上海公布2021年第25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3批次食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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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上海市公布2021年第25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此次共抽检451批次食品,有3批次食品不合格。一起来看看是哪些食品不合格吧。
△上海市闵行区胡明波副食品经营部销售的乌鸡,恩诺沙星超标;
△上海市江桥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张国洋18593销售的曲振洋生产的生姜,噻虫胺超标;
△上海宝山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丹霞山路分公司销售的上海小生蔬菜专业合作社生产的韭菜,啶虫脒超标。
恩诺沙星是第3代喹诺酮类药物,这是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主要用于治疗动物的呼吸道感染、皮肤感染等疾病。长期摄入过量的恩诺沙星,会导致其在人体内蓄积,从而损害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31650-2019,恩诺沙星在家禽中的**残留量是100μg/kg。
噻虫胺是一种新型新烟碱类杀虫剂,安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3-2019,生姜中噻虫胺**残留限量为0.2mg/kg。
啶虫脒是一种新型吡啶类杀虫剂,用于防治害虫。长期食用啶虫脒残留超标的食品,会影响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3—2019规定,啶虫脒在韭菜中的**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对于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相关部门已要求相关区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律义务,并将相关信息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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