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布6批次不合格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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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浙江省公布2021年第2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此次发现了6批次不合格的食品:
1.杭州熙乐汇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浙江古泉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料酒,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2.义乌市念杰超市销售的标称兰溪市梅江烧酒厂生产的梅江红高粱(白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3.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王成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称浙江御香露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杨梅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4.杭州钱塘新区郯鑫副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桐乡市香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香包(热加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嘉兴市日日旺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农恒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乌鸡,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海宁市华联大厦有限公司华联购物中心超市销售的标称绍兴市咸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梅干菜(农家风味),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氨基酸态氮,指的是以氨基酸形式存在的氮元素的含量,是判定发酵产品发酵程度的特性指标。
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恩诺沙星是抗菌药,GB 31650-2019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在乌鸡中的**残留限量为100μ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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